吳志菲
2020年11月09日15:5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周恩來、鄧穎超等學生運動領導人不能公開活動了。他們轉入租界,在同學家里借了一間小屋辦公,堅持斗爭。小屋受到暗探注意,他們又轉到一所教會女中的地下室工作。
覺悟社的會員們當時相約:在愛國運動期間,不戀愛、不結婚,全身心地投入到改造中國社會的斗爭中去,避免結婚受拖累或給后人添麻煩。周恩來大力宣傳獨身主義,并發表相關論文。
周恩來是覺悟社負責人之一,鄧穎超則是骨干成員,在開展政治活動時彼此常常相見,兩人免不了有些往來。當時,男女交往還要“授受不親”。因此,周恩來找鄧穎超談話的次數并不多,偶爾談談,時間也不長。
1920年1月23日,天津學生聯合會調查員在魁發成洋貨莊檢查日貨時,竟遭到闖入店鋪的3個日本浪人的毒打,激起社會公憤。當各界代表向省公署請愿時,當局非但不懲辦店主和日本浪人,反而毆打學生,逮捕代表馬駿、馬千里、時子周等20人。隨后又查封天津學聯和各界聯合會會所。
1月29日,3000多男女學生,由周恩來、郭隆真領導,從東馬路出發,直奔省長公署。群眾推舉周恩來、郭隆真、于方舟、張若茗為代表,要求面見省長曹銳。鄧穎超也要求前往,周恩來果斷地說:“萬一我們被捕,外面總需有人接應,繼續斗爭!”于是,這位年僅16歲的小妹妹就這么留了下來。
省公署大門緊閉,大批軍警荷槍實彈,如臨大敵,不準代表進去。周恩來不顧軍警阻撓,和郭隆真、于方舟、張若茗一起強行進入省公署。他們一進去就挨了毒打,20多人被逮捕了。
周恩來等被捕后,他們同原先被捕的代表一起,先被關押在警察廳的營務處。彼此不能見面,不能交談。反動當局采取拖延的辦法,既不轉交法庭公開“訊問”,又不釋放,一直拖了兩個多月。4月2日,周恩來和難友們經過秘密聯絡,發動了絕食斗爭。他們分別向警察廳宣告:被拘70多天,沒有受到正式審判,這是違背民國約法和新刑律的規定的。因此,他們通告警廳,限警察廳在3日內舉行公審,否則就全體絕食。當天,周恩來、馬駿、郭隆真、馬千里等開始絕食。
周恩來等人絕食的消息通過獄中同情學生的看守很快被透露出來,鄧穎超為他們的斗爭精神所感動,同時也為他們虛弱的身體而擔心。5日,鄧穎超集合24個覺悟社社員和支持者,背著鋪蓋趕往警察廳,要求替代正在絕食的被捕的24人入獄。由于被捕的人中有學生、教員、商人,在社會上有相當大的影響,反動當局不能不有所顧忌。7日,警察廳被迫將被捕代表移送地方檢察廳。
送到檢察廳后,被捕代表的生活條件得到一些改善。經過斗爭,除女代表兩人外,大家可以同住一處,自由往來,并且能夠閱讀書報。他們共同議定,每天早晨做體操,每晚舉行全體會議,并推舉周恩來、馬千里、于蘭渚3人主辦讀書團,帶領大家研究社會問題,組織起“獄中大學”。又議決每星期一、三、五開演講會,介紹各種新思潮。
6月8日,覺悟社社友李愚如到獄中探望周恩來,并向他告別,她即將去歐洲勤工儉學,探求真理。周恩來在給她的長詩中寫道,我為你高興,去“磨練你的才干,保你的天真爛漫。他日歸來,扯開自由旗,唱起獨立歌”。在這首自由體長詩中,周恩來提到去“馬賽海岸,巴黎郊外,我或者能把你看”。的確,周恩來在獄中已經在考慮將來到馬克思主義的故鄉去探尋中國的道路。
經過監獄內外的斗爭,7月6日,檢察官對周恩來等提起公訴。7月17日下午,開庭審理。法庭上擠滿旁聽的人群。鄧穎超和學聯代表都坐在旁聽席上。地方審判廳外,也站滿等候消息聲援被捕代表的男女學生和各界人士。經過周恩來等的據理力爭,當局只好釋放被拘禁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