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11:26 來源:檢察日報
今年國慶長假,我專程來到江蘇淮安,參觀了周恩來同志故居。在周總理故居的一處房間里,故居管理部門專門布置了宣傳介紹鄧穎超生平的展覽,吸引了眾多的參觀者。我的目光在鄧穎超寫下的遺囑前久久不愿離開,感慨萬千。
鄧穎超的遺囑不長,照抄如下:
中共中央:
我是1924年在天津成立共青團的第一批團員。1925年3月天津市黨委決定我轉(zhuǎn)黨,成為中共正式黨員。
人總是要死的。對于我死后的處理,懇切要求黨中央批準我以下的要求:
1.遺體解剖后火化。
2.骨灰不保留,撒掉,這是在1956年決定實行火葬后,我和周恩來同志約定的。
3.不搞遺體告別。
4.不開追悼會。
5.公布我的這些要求,作為我已逝世的消息。因為我認為共產(chǎn)黨員為人民服務(wù)是無限的,所做的工作和職務(wù)也都是黨和人民決定的。
以上是1978.7.1寫的,此次重抄再增加以下兩點:
1.我所住的房舍,原同周恩來共住的,是全民所有,應(yīng)交公使用,萬勿搞什么故居和紀念等。這是我和周恩來同志生前就反對的。
2.對周恩來同志的親屬,侄兒女輩,要求黨組織和有關(guān)單位的領(lǐng)導和同志們,勿因周恩來同志的關(guān)系,或?qū)χ芏鱽硗镜母星槌霭l(fā),而不去依據(jù)組織原則和組織紀律給予照顧安排。這是周恩來同志生前一貫執(zhí)行的。我也堅決支持的。此點對端正黨風,是非常必要的。我無任何親戚,唯一的一個遠房侄子,他很本分,從未以我的關(guān)系提任何要求和照顧。以上兩點,請一并予以公布。
鄧穎超
1982.6.17重寫
回顧以往,許多老一輩革命家都寫過感人至深的遺囑,他們有的要求喪事簡辦,有的把自己的積蓄交了黨費,有的把遺體捐獻給醫(yī)學事業(yè)。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為了革命事業(yè),把家里的錢都拿了出來,甚至不惜變賣家產(chǎn),用于革命,直到臨終前孫中山先生還在念叨著“共和”“民主”。捧著一顆心來,不帶半根草去,孫中山先生的一生是真正的“天下為公”!
時下,恐怕是難得讀到像鄧穎超這樣的遺囑了。而我們經(jīng)常讀到的,是一篇篇洋洋灑灑的貪官悔過書。這讓人感嘆不已,噓唏不已。你看,某些領(lǐng)導干部,有的爭名于朝,奪利于市;有的名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實則吃苦在后、享受在前;有的貪污受賄,貪贓枉法;有的官氣十足,高高在上,甚至作威作福。對比鄧穎超的遺囑,這些人即使不是無地自容,至少也應(yīng)該感到汗顏吧?
“以人為鑒,可知得失”。鄧穎超的遺囑是一面鏡子,每個領(lǐng)導干部應(yīng)該照一照,思量一番,因為這是一部無盡的大書,是對人的靈魂的一種洗滌和凈化。在反腐斗爭中,鄧穎超的遺囑和老一輩革命家的言傳身教是一筆不可多得的精神財富,不僅在當下,即使在很多年以后,仍然具有深遠的啟迪意義和較強的示范作用。(孫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