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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與中共早期“農村割據”思想

■ 魯振祥

2020年04月14日11:29    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摘 要] 1927年秋冬至1928年上半年土地革命戰爭初始階段,中共在實施武裝反抗國民黨反動派的斗爭方針過程中,逐步形成并確立了在武裝暴動和游擊戰爭基礎上創造農村割據局面的思想,這可稱之為中共早期“農村割據”思想。這是“工農武裝割據”思想的最初表述,是開創“農村包圍城市”革命道路整個過程中的第一步成果。六大前,周恩來是“農村割據”的大力倡導者和有力的推動者之一;六大期間,當對“農村割據”思想產生爭論、出現否定這一思想的聲浪之時,周恩來以鮮明的態度維護了這一思想。對中共早期“農村割據”思想的倡導和維護,是周恩來為開創中國革命“農村包圍城市”道路作出的重要貢獻之一。
  [關鍵詞] 周恩來;“農村割據”思想;中共六大
  [中圖分類號] A84;D612
  [文獻標識碼] A
  本文所說的中共早期“農村割據”思想,是指1927年秋冬至1928年上半年土地革命戰爭初始階段,中國共產黨在實施武裝反抗國民黨反動派的斗爭方針過程中,逐步形成并確立的在武裝暴動和游擊戰爭基礎上創造農村割據局面的思想。這是“工農武裝割據”思想的最初表述,是開創“農村包圍城市”革命道路整個過程中的第一步成果。
  目前學術界已有不少論者對周恩來在開創中國革命“農村包圍城市”道路中的貢獻作過多方面考察。筆者認為,論述周恩來在開創革命道路中的貢獻,首先應把中共早期“農村割據”思想的形成和周恩來同這一思想的關系考察清楚。
  周恩來不是“割據”概念的提出者和“割據”思想的最早闡述者,但他借鑒南昌起義的教訓并根據武裝暴動方針執行后出現的情況,在1927年11月上旬回到中央領導崗位后,即成為“農村割據”思想的大力倡導者和有力的推動者之一。特別是中共六大期間,當對“農村割據”思想產生爭論、出現否定這一思想的聲浪之時,周恩來態度鮮明,堅定地站在維護這一思想的立場上。這對“農村割據”思想在后來的延續和發展,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中共早期“割據”思想的提出
  中共中央在實施八七會議確定的武裝暴動方針后不久,就開始把各地的武裝暴動與創造“割據局面”問題聯系起來,從而形成了中共早期“農村割據”思想,即武裝暴動后,首先在一部分農村地區建立革命政權、實行武裝割據,以作為與周圍反動政權相對抗和進一步發展革命力量的基地。到1927年冬至1928年上半年,這一思想已經十分明確。中共中央在1928年2月給廣東省委的信中曾有這樣的論斷:“中國現在革命的發展,事實上形成特殊的方式:‘農民割據’。”①
  ①《周恩來年譜(1898—1949)》(修訂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140頁。
  瞿秋白在中共六大上曾經回顧說:“‘八七’后,中央在漢口的時候,游擊戰爭就提及了,但是是模糊的。這是最早的觀點。后來到了上海,就承認有可能時,就發動,叫同志到鄉村中去發動群眾,因為武裝不多,就采用游擊的方法,有幾支槍就算是游擊。海陸豐勝利之后,就發生了‘割據’這個名詞,我是反對這個名詞的(只能說是建立革命區域)。大家覺得土豪、劣紳趕掉了怎么辦呢?就是建立政權。”他還把這一過程,即從確定武裝暴動方針到發動游擊戰爭再到提出“割據”主張,看作是“黨對暴動觀念了解進步的步驟”。①
  查閱歷史文獻,“割據”概念的出現,較瞿秋白所說“海陸豐勝利之后”還要早些。海陸豐第三次武裝起義再占海豐、陸豐兩座縣城是在1927年11月初,兩縣分別成立蘇維埃政府是11月中、下旬,而“割據”一詞,在此之前就已經出現過。如1927年10月24日湖南省委緊急會議決議案中,就提出湘西、湘南“在最近一、二月內即應創造一農民暴動割據的局面,為將來全省農民暴動的重鎮”② 。10月29日中共長江局最近政治決議案中提出:所轄各省應劃成若干區域,“占據縣城或割占數縣以為各地土地革命發展之村鎮”③ 。10月江蘇省委關于農民運動的文件,也有“造成農民割據局面”④ 的提法。而這時,毛澤東已經率領湘贛邊界秋收起義保存下來的部隊開始創建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斗爭,最先走上了在農村實行“割據”的道路。再往前追尋,雖未使用“割據”一詞、但已含有“割據”思想的主張,提出時間還要早些。如毛澤東1927年7月底(或8月初)起草的《湘南運動大綱》和8月9日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發言,都曾提出要在湘南形成一師的武裝,“占據五六縣,形成一政治基礎”,“縱然失敗也不用去廣東而應上山”⑤。湖北省委1927年8月5日制訂的鄂南農民暴動計劃提出:要在鄂南“創造一獨立之局面。最后如萬不得已時,亦須至通山、通城一帶上山”。⑥ 這些主張可以說是“割據”思想的前奏。瞿秋白所以把海陸豐暴動勝利作為提出“割據”一詞的時間標志,大概是從黨中央正式提出“割據”問題的角度而言的。1927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致兩湖省委的信對兩省要在哪些地區和縣創造“割據局面”作了具體部署。自此以后,“割據”一詞被全黨普遍使用,成為從中央至各級組織的一個重要戰略思想。文獻中對“割據”一詞的使用有:“暴動割據”、“農民割據”、“農村割據”、“割據局面”、“割據地帶”、“割據區域”、“革命地域”、“革命根據地”等等。1927年12月,瞿秋白發表《武裝暴動的問題》一文,從中國革命的特點出發,論述了在實施武裝暴動方針中“必須確切的了解游擊戰爭的意義,和明顯的樹立創造革命地域的目標”⑦ 的問題,成為黨的早期“割據”思想的一篇代表性著作。
  ①《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論編》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12頁。
  ②《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各地武裝起義?湖南地區》,解放軍出版社1997年版,第127頁。
  ③《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3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526頁。
  ④《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各地武裝起義?蘇滬地區》,解放軍出版社1997年版,第59頁。
  ⑤《黨的文獻》1988年第1期;《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第209頁。
  ⑥《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各地武裝起義?湖北地區》,解放軍出版社1996年版,第47頁。
  ⑦《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論編》第5卷,第161頁。

  “割據”概念的提出及其普遍使用,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和理論意義。它初步解決了黨發動工農武裝暴動之后第二步的行動方向問題。從黨中央和各省委、特委部署各地武裝暴動的文獻中可以看出,在確定和執行武裝暴動方針之初,黨所設定的目標和模式是:通過武裝暴動攻占縣城乃至省城,推翻當地反動政權,建立工農革命政權(后統稱蘇維埃),爭取革命在一些省份的首先勝利。但是,在敵我力量對比懸殊的情況下,所有占領省城的計劃都未能實現或很快改變;占領縣城的計劃也大都不能實現,或一時攻占又不得不很快退出,只有少數起義在縣城建立了政權并堅持較長時間。在這樣的情況下,無論對于大部分未能實現預定目標而遭到失敗的起義,還是對于取得一定勝利、推翻了縣鄉反動政權的起義,都提出了一個怎樣保存革命力量、繼續堅持斗爭的問題。正是基于這種實際斗爭的需要,并借鑒歷史上農民割據山林反抗封建統治者的斗爭方式,游擊戰爭和“農村割據”的主張被提了出來。
  隨著“暴動割據”局面的逐漸呈現,1928年上半年,黨中央對實際斗爭中出現的又一問題——割據農村與奪取城市的關系問題在認識上也有了進展,一種在局部地區的由割據農村進而包圍、奪取城市(可簡化為“割據包圍”)的思想逐漸形成。即:從四鄉割據到包圍、奪取縣城,從部分鄉村割據到幾縣聯合割據,從幾縣割據到包圍、奪取中心城市,從完成幾個中心區域的割據到包圍、奪取省城,實現革命在一省或幾省的首先勝利。這樣的思想在這個時期黨的大量文件中都有體現。當然,這時所說的“割據”和“包圍”,還只是一種局部性的戰略,其視野范圍是一縣、一地區、一省,而且還從屬于最后舉行工農總暴動、奪取中心城市這一總體戰略,就是說,大的思路框架還是城市中心。但無論如何,這一思想體現了對農村斗爭的重視,是黨確定武裝暴動奪取政權方針后對怎樣推進中國革命問題在認識上的一個重要進步,是黨探索新的以農村為基地的革命道路的第一步成果。之后不久毛澤東創立比較完整的“工農武裝割據”理論,正是這一探索成果的繼續和發展。
  二、周恩來對“農村割據”思想的大力倡導
  在1927年11月9日—10日召開的臨時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周恩來被增選為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調整后的中央組織機構不設部,常委會下設組織局,領導組織、宣傳、軍事、特務等科及婦委工作,周恩來先后為組織局成員、代主任、主任。大致可以說,從1927年秋冬至1928年上半年,臨時中央政治局會議、政治局常委會議和中央所發的文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內容就是討論、部署各地的“暴動割據”問題,同時也就成為周恩來這一時期發言和起草文件的一個主題。
  茲列舉有代表性的材料如下:
  周恩來回中央后參加起草的第一個文件是1927年11月17日發出的《中共中央關于廣東工作計劃的決議案》,而這個決議案正是較早表達“割據”思想的文件之一。其中指出:“廣東南路、海南的農暴已在各地蜂起,目前所最注意的是怎樣使這些暴動能獲得農民群眾之廣大參加,形成割據一隅的工農政權,破壞統治階級的統一局面。”
  1927年12月18日,周恩來為中央起草的致浙江省委的指示信指出:浙西“只要有可得力的黨的組織的領導,割據的暴動局面可以創立起來的” 。省委“不可拋棄割據暴動和廣大的發展群眾的游擊戰” 。
  1927年12月30日,周恩來在為中央起草的給福建臨委的復信中,為糾正當時對暴動問題的錯誤理解,特別對“暴動”、“斗爭騷動”和“游擊戰爭”的不同含義作了區分,強調“由和平式的抗租抗捐抗稅抗糧抗債到鄉村暴動的過程中,還有個游擊戰爭而非暴動的武裝爭斗”,同時指出,“城市的暴動必須與鄉村的暴動相銜接”。翌年1月8日為中央起草的復福建臨委的信中又指出:閩北閩南的一些地方,“小的暴動割據局面”不是無望的,但“沒有準備工作便擬一舉而成,這純是空想” ,批評福建臨委的暴動計劃“不是誤解暴動,便是玩弄暴動”。
  1928年1月上旬,周恩來在中央會議上提議派賀龍等回湘西去造成割據局面,并在同即將去湘西工作的周逸群談話時指出,要采取“依山建軍,再向平原發展”的方針。
  1928年1月27日,在所起草的中央給廣東省委的指示信中,周恩來針對北江特委和廣東省委“鼓勵自由殺人”、“獎勵焚燒房屋”一類錯誤主張,嚴厲指出:“這種主張不是無產階級革命先鋒的正確意見,而是農民暴動受了土匪流氓主義——亦是三K黨的影響的反映。”
  1928年1月28日,在所起草的中央給江西省委的信中,周恩來批評“省委計議在南潯路沿線舉行暴動并造成割據的局面”的布置不妥,強調“南潯路及九江、南昌的暴動,必須在全省割據的暴動逐漸匯合的時候”。
  1928年2月16日,在為準備六大而召開的中央委員談話會上發言指出,中國革命是不平衡的發展,割據有長時間的可能,我們應有長期的準備。
  1928年2月17日,在中央討論江西問題時指出:要在江西各處形成割據,預備一個總暴動是對的,但立刻就要定期舉行一個總暴動而不顧湘、鄂、粵三省是不對的。目前是一個準備總暴動而深入割據局面的前途。
  1928年3月9日,在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討論兩湖問題時說:湘鄂贛邊界的割據區域要連貫起來。朱德軍隊要堅決留湖南,向茶陵發展為好。毛澤東部隊還是在遂川。軍隊的調遣由兩特委協商。
  1928年4月28日,臨時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共產國際2月25日《關于中國問題的議決案》時,針對議決案中要“準備城市與鄉村相配合相適應的發動”、“必須反對對于游擊戰爭的溺愛,反對沉溺于散亂的不相關聯的必致失敗的游擊戰爭”的說法,周恩來指出:中國革命因為農民占了一個重要的因素,所以與俄國的不同,由此發生一個不平衡的發展問題。過去城市工作的確不好,但在中國很適宜地配合是很困難的,要這樣必致引到鄉村的等待,這是不好的。現在是加緊配合工作,但各地自發的斗爭,我們還是要領導。 這里,在發動城鄉斗爭的關系問題上,他表明了同共產國際決議不同的意見。
  1928年5月1日,中央發出周恩來修改審定的關于湖北工作方針的決議案。⑩ 這個決議案對當前黨的工作任務,包括城市工作和各縣的工作,作了詳細的部署。其中對各縣如何從健全各地黨的領導機構、編組農民群眾武裝(赤衛隊)到開展游擊戰爭;如何從發動暴動到“割據鄉村”、“造成深固的基礎”和編組工農革命軍;如何從“普遍的鄉村割據”到發動城市暴動、“造成幾縣聯合的割據局面”;以及目前主要是“建立鄉村深固的基礎,而不在急于奪取縣城”等問題,都有具體說明。關于城市斗爭,強調“絕對防止削弱甚至破壞工人階級的組織與力量的‘無動不暴’的盲動傾向”。
  這些材料足以說明,周恩來雖然不是“割據”概念的提出者和“割據”思想的最早闡述者,但他卻是“農村割據”思想的大力倡導者和有力推動者之一。他把領導暴動和“割據”作為黨的一項主要任務來抓;同時,從他對“暴動割據”思想的闡述中,可總結出一個鮮明的特點,即堅決反對“左”傾盲動的錯誤傾向。
  在大革命失敗后全黨彌漫著“左”傾情緒的情況下,周恩來當然也很難在所有問題上都能保持清醒頭腦、堅持正確意見,如在革命潮流高漲還是低落的問題上,他就曾不恰當地堅持了革命的潮流并未低落、而是高漲的觀點;但在“暴動割據”問題上,他對那種“無動不暴”、“玩弄暴動”、提倡燒殺政策的錯誤傾向,則始終堅決反對。他的主張對抑制和糾正當時執行武裝暴動方針中的“左”傾錯誤、推動割據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
  周恩來基于對中國革命不平衡性特點的認識,相信“農村割據”局面可以長期存在;在城鄉斗爭的關系上,他主張鄉村斗爭不能等待城市斗爭的開展、去配合城市斗爭,而應先造成“農村割據”的局面,當條件成熟后再發動城市暴動奪取城市;在工作的指導和部署上,盡量做到周詳、細密、具體。
  由于黨堅定地執行武裝斗爭的方針,并把武裝暴動與“農村割據”結合起來,中國革命逐步呈現出一種特有的四方割據的局面。這是中國革命進入一個新階段的主要表現,成為黨領導人民堅持斗爭、保存和積蓄革命力量的主要形式,也是黨探索新的革命道路的重要開端。這種局面的形成,同作為中共中央主要負責人之一的周恩來的巨大努力是密不可分的。
  三、六大期間的爭論和周恩來對“農村割據”思想的維護
  中共早期“割據”思想,盡管大的思路還是局限在城市中心的框架之內,但它表明了對現實農村斗爭的高度重視,這一點同共產國際和聯共中央領導人只重視城市斗爭而輕視農村斗爭的固有觀點相矛盾,所以未能得到他們的贊同。六大召開前夕,斯大林會見中共領導人,在談話中指出“不能說中國革命已經處于高潮”;但又認為“即使我們承認有革命高潮,那末注意力也需要放到我們應該而且可能奪取城市的問題上”。 布哈林在六大的政治報告中說:“天下決不能有無城市的政權長期存在的事。” 中共六大在共產國際的指導下,對中國共產黨正確認識中國革命的性質和形勢、正確規定黨的爭取群眾的總路線起了重要的積極作用;但共產國際領導人強調城市斗爭而輕視農村工作的觀點,也不能不對中國共產黨發生影響。六大期間因此出現了批判和反對“農村割據”思想的聲浪。
  在討論六大政治報告過程中,張國燾發表了這樣的意見:各省之間、工農之間革命發展不平衡,這是客觀事實,“可是此種客觀事實,既不能用為忽視城市工人的辯護,也不能用為過于重視散漫不相聯絡的游擊戰爭的傾向的辯護”。“一省或數省割據之說,目前實是幻想。”“割據的觀念,尤其是由農民游擊戰爭包圍大城市之割據觀念,出自于中國歷史上農民革命方式和國民黨的革命方式。在現代革命中若無城市工人領導的革命,其成功的可能性甚至微小。”他認為,“一縣或數縣的割據的局面,乃是中國統治階級政權薄弱的地方的農民斗爭的一種方式”,但這“不能稱之為割據局面”,“或可稱之謂農民割據”。 張國燾用共產國際領導人的觀點和語言來批判黨中央過去“忽視”城市工人斗爭、“過于重視”農民游擊戰爭的“錯誤”,否定“割據”和“割據包圍”思想。
  出席六大的一些省委負責人也對中央過去強調農村斗爭的觀點提出批評。夏曦發言說:“對于暴動,有一種由零碎的匯合成總的暴動的觀念。常有鄉村對中心城市取包圍形式的暴動策略。”“過去黨取鄉村包圍中心,我認為是不對的,暴動應以城市為中心。”“黨的政策帶有農民意識,這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比如以鄉村包圍城市,希望以農民力量攻取城市,即就是要發動城市斗爭,也是以農民暴動為立足點。” 這里,夏曦把前一階段黨內“農村割據”、“割據包圍”的主張概括為“以鄉村包圍城市”加以批判。項英也批評中央過去“沒有看見革命主力——無產階級,只看見農民,忽視了城市的工作,不免發生農民意識而影響到一切策略和估量上”。
  對這些以共產國際領導人的觀點為依據的批評意見,周恩來沒有隨聲附和。他對中國共產黨在前一階段領導“農村割據”的思想和成果采取了維護的立場。
  六大期間,周恩來除代表中央作組織問題報告和軍事報告外,6月27日還有一次篇幅很長的發言。發言的第二部分在講到革命的高漲與低落問題時說:“從敵人一致進攻我們得到勝利,和我們發展的不平衡——以地方言,南部與中部北部的不同,以階級言,農民發展與城市沉悶不相配合——來看,當然我們不能說是革命的高潮。……我們雖然不能說是高潮,的確也說不到高漲,但我們相信革命是前進,是向高漲或高潮方面的前進,我們對于這一點是深信無疑的。” 第四部分共講18個問題,講到第11個問題即前一階段黨中央“四省暴動計劃”時說:“廣東在當時是有割據的可能,我們對廣東當然不能不有一個配合的計劃,就是說不能不給他一個割據的前途。我們認為現在廣東還有這個前途。湘鄂贛三省,在那時都有直接的形勢,湘南、贛東各地革命高漲,可以逐漸發展到一個割據的局面,我們也應該給他一個配合的計劃,也就是說一個割據的前途。”不能因為沒有布置好武漢和京漢路的工作,“就完全反對這種割據前途的計劃”。在發言的第五部分又指出:“中國革命的發展的趨勢和反動勢力的夾擊與不能統一中國,以及中國革命的不平衡性,都證明中國革命是有割據的可能,對于南中國的幾省中,在目前就應該開始這割據局面的準備,因為這與全國的準備工作是有極大的關連。”
  周恩來的這篇發言表明,第一,他不再堅持出席六大之前關于中國革命并未低落而仍在高漲的觀點,對革命形勢的估計趨于實際,但他對革命高潮必將到來深信不疑。第二,他也承認前一階段的游擊戰爭和武裝暴動中表現有“農民意識”,如“燒毀城市”、造成工農矛盾的舉動等,還講到海陸豐和一些地方的失敗,最主要的原因是沒有得到“城市工人的領導”,城鄉斗爭、各省工作沒有很好配合,但他對完全否定黨的“割據前途的計劃”的觀點,持堅決反對的態度。第三,他比較明確地指出,割據局面之所以可能開創的原因,一是中國革命的趨勢是在“發展的”,二是中國的反動勢力“不能統一中國”,三是中國革命的發展具有不平衡性。所以,“中國革命是有割據的可能,對于南中國的幾省中,在目前就應該開始這割據局面的準備”。第四,他對割據的意義和作用提出看法,認為南中國幾省中的割據局面與六大即將確定的爭取群眾、準備暴動奪取政權的工作有極大的關系。
  八七會議后擔任黨中央主要領導工作的瞿秋白及鄧中夏等人,也對“割據”思想采取了維護的態度。由瞿秋白起草的六大《政治決議案》,雖沒有用“割據”一詞,但指出:黨要“發展蘇維埃根據地,奪取新的區域鞏固新的區域,這種區域是要成為更大發展的基礎的”。這實際上是保留了“割據”的思想而改換為一種可以為這一思想的批評者所能接受的提法。鄧中夏則直接針對張國燾的發言作了駁斥,指出:“要知道割據局面是客觀形勢所決定的,是總暴動中必要的前途。不能因為廣東暴動后兩湖、江西割據局面計劃失敗而懷疑,總方向是不能動搖的。”
  周恩來、瞿秋白等領導人的態度和觀點,對于黨的早期“割據”思想的延續及后來進一步發展、形成更為完整的理論,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六大以后的事實是,六大前暴動高潮中保留下來的革命武裝和六大后繼續發動的一些暴動所組成的革命武裝,都相繼走上在農村建立革命根據地的道路。周恩來作為六大后黨中央工作的實際主持者,對各地紅軍和各革命根據地的工作,給予了更多的關注和指導,對開創“農村包圍城市”道路繼續作出了貢獻。
  〔作者魯振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研究員,北京 100017〕
  
 

《黨的文獻》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獨家發布,請勿轉載)
(責編:張鑫、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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