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常委 舊居" />
2019年10月12日11:20 來源:人民網(wǎng)-中國共產(chǎn)黨新聞網(wǎng)
編者按:《紅巖春秋》發(fā)表文章《周恩來與<房>》中記述了周恩來生前曾說過:“退休后,要寫一部小說《房》。”由于諸多因素,周恩來撰寫《房》的心愿沒能實現(xiàn)。為了把故居處理好,周恩來經(jīng)常向家人了解情況并叮囑家人“約法三章”:1、不要讓人去參觀;2、不準動員住在里面的居民搬家;3、房子壞了不準維修。現(xiàn)對原文摘編如下:
周恩來生前曾說過:“退休后,要寫一部小說《房》。”由于諸多因素,周恩來撰寫《房》的心愿沒能實現(xiàn)。但是,周恩來的一生,用物質(zhì)的和非物質(zhì)的兩種文化形態(tài),給后人留下了有關(guān)“房”的日記、談話、書信等史料,仍使我們讀到了一部有形與無形相結(jié)合的傳世著作。
叮囑家人,“約法三章”
為了把故居處理好,周恩來經(jīng)常向家人了解情況。據(jù)周恩來的堂侄媳孫桂云回憶,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周恩來兩次向她了解故居情況,并且交待了處理意見:一次是“1961年8月,我第二次去北京,一天伯伯對我說:‘家里的房子全部要讓人住,不要空著,空著浪費。’又說:‘你們不要說出我住過的房屋,叫鄰居也不要說。’我根據(jù)當時縣委的安排,向伯伯匯報說:‘有的已做縣委學習室,有的做兒童圖書館,其余的大部分讓居民住了。’伯伯聽了說:‘房子要處理掉,拆掉了可以蓋工廠,可以蓋學校’”。再一次是“1974年8月1日晚,我最后一次見到伯伯。伯伯第一句話就問起家里的房子問題。伯伯問我:‘還有沒有人去(參觀房子)?’我說:‘縣委很重視,層層向下傳達了,不準去參觀。但外地還是不斷有人去。’伯伯說:‘你們要勸說去參觀的人到韶山去瞻仰毛主席舊居。’接著又說:‘要把我住過的房子拆掉,不能和毛的舊居比。你們的住屋,可以拆到別處去蓋。’伯母(鄧穎超)說:‘你們拆遷,我們給錢。’我說:‘拆房子要經(jīng)地方政府的批準。’伯伯點點頭。但是伯伯說:‘壞了就不要修了,壞一間,拆一間,統(tǒng)統(tǒng)拆掉了,我也就放心了’”。
據(jù)時任縣委辦事組王寶瑾的的回憶錄記載,“文革”期間國務(wù)院辦公室負責人吳慶彤受周恩來委托,打電話給淮安縣委負責人談故居處理問題嚴格規(guī)定“約法三章”的真相是:“1973年11月13日晚上9時,我在縣委辦事組值班,國務(wù)院辦公室負責人吳慶彤打來了電話,電話是我接的。吳慶彤說:‘要縣委負責人接電話。’當時正好劉守庭副書記在場,我把電話交劉接。(吳在電話中說):‘總理聽到了反映:1、要動員住在他家里的人搬家;2、要維修;3、要開放讓人參觀。是否是這個情況?總理要縣委調(diào)查后向國務(wù)院辦公室匯報。’我一一記錄在電話記錄簿上,第二天立即向縣委常委做了匯報。1973年11月14日,我?guī)е鴧菓c彤在電話中提到的3個問題,觀察了總理故居,并詢問了總理侄兒周爾輝同志,周爾輝同志說:‘沒有叫人搬家的,也沒有維修,僅僅是外地有人來看看。’晚上,我就向國務(wù)院做了匯報。1973年11月17日,國務(wù)院又來電話,還是我接的。吳慶彤傳達了總理的3條指示:
1、不要讓人去參觀;
2、不準動員住在里面的居民搬家;
3、房子壞了不準維修。
1 9 7 3年1 1月1 8日,縣委常委開會研究(參加的人員有王永保、姚澤、江維邦、劉守庭、楊錦富),做了3項決定:1、不動員住在里面的居民搬家;2、不準維修房屋;3、我們要在機關(guān)干部會議上動員,不組織、不帶領(lǐng)人去參觀。江(維邦)書記說:‘要把總理意見和縣委這3條,要向地委辦公室匯報。’當晚我又向國務(wù)院做了匯報。吳慶彤主任說:‘把你們這3條,我向總理匯報。’1973年11月30日晚,吳慶彤又來電話,說:‘你們的3條,我已向總理匯報了,總理表示滿意。他說,以后要派人檢查你們的執(zhí)行情況。’1973年12月5日夜里,吳慶彤來電話,指明要縣委書記江維邦接電話,問他是否知道那‘3條’?是否執(zhí)行了?江回答道:‘已執(zhí)行了。’”
從此,周恩來對故居的“約法三章”,就在干部群眾中傳開了。簡單幾字的“約法三章”,令我們對周恩來嚴格要求自己、絕不宣傳自己的崇高精神油生崇敬之情,更加自覺地傳承和弘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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