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守濤
2018年12月10日15:23 來源:北京日報
在周恩來博大精深的思想中,蘊含有豐富的協商民主精神。他說,“有不同的意見要進行充分討論”,要“發表各種不同的意見,彼此討論、研究、切磋,以求得更好的認識”;他還指出,“議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決,主要在于事前的協商和反復討論”。
在全國政協一屆二次會議上,他強調:“各民主黨派在執行共同綱領的步驟上,已經有而且將會有某些意見的不同,甚至有某種程度的爭辯……這種差別和爭辯,不僅是許可的,而且是必要的。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秘書處印發許多人的意見書,不管其中的意見對與不對,合乎實際與否,都值得提供大家參考和研討,以利于弄清事實,辨明真理”。
對于群眾的智慧與想法,他特別重視,一直強調要傾聽群眾的意見,主張與群眾共決共治。他曾指出,“我們要知道,有不同的意見的人跟我們來討論、爭論,真理才能愈辯愈明”,因此,要“把任務交給群眾討論;開展比學趕幫競賽;實行領導干部、專家、群眾三結合,使人們暢所欲言,不要怕‘唱對臺戲’”。他還強調:“一切黨的支部,在其討論有關群眾利益問題的一切會議上,包括黨的批判檢討會議在內,均應有黨外群眾參加,不許開秘密會議”。
在文藝創作方面,周恩來指出,“只要允許批評自由,就可以得到對立面的統一。只許一人言,不許眾人言,豈不成了‘一言堂’么……所以,我們要造成一種民主風氣……先定一個框子,拿框子去套,接著是抓辮子、挖根子、戴帽子、打棍子,那就不好了”。他指出,在協商過程中,必須用道理說服人,不要強加于人。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